本项目污染物产生、处理流程
1、污废水
1、生活污水:主要来源于职工的日常生活。该公司共有职工1600人,目前工厂已将宿舍、职工食堂迁至厂外集中生活区。厂内生活用水量大幅减少,生活用水量约13000 m3/a。
工厂已建了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,处理能力为72m3/d,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,处理出水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18918的一级B标准排入附近河道。
2、生产废水: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对半成品的清洗,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:CODcr、石油类、pH、锰等,废水量为15-20 m3/d,目前采用混凝®沉淀®过滤处理工艺,处理出水排入附近河道,处理出水不能稳定达到上海市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DB31/199-2009的一级标准。
2、废气
1、粉尘:主要来源于抛光工序,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,采用水幕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,排放速率超过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GB16297-1996表1中一级排放标准。
2、喷漆废气:来源于喷涂工序,工厂采用水性涂料,产生的少量漆雾经水喷淋吸收处理。
3、噪声
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,主要噪声源包括:各类机床、压力机、抛光机、空气压缩机、自动落料机等。上述生产设备均布置于室内,并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,由于强噪声源距离厂界较近,厂界噪声超过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的I类标准。
4、固体废物
包括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
1、 一般废物:
⑴ 生产废料:主要来源于不锈钢板切割产生的边角料程中产生的废料,产生量约1500t/a。
⑵ 生活垃圾:主要来源于职工日常生活,产生量约为200t/a。
2、危险废物
主要来源于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含油回丝、废矿物油、废涂料桶、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。
上述各类废物,均按其性质进行分类收集、暂存,由具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。